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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电力公用干货分享】江浙沪三省市天然气产业高质量发展情况对比

作者:ayx爱游戏官网平台  时间:2024-08-19 10:34:29


  本文选取具有代表意义的长三角地区苏、浙、沪三省市,采取了比较分析法,从气源供应、管网建设、终端燃气业务、产业规模、用气价格和市场结构6个维度对天然气产业作对比分析。三省市天然气产业高质量发展各具特色,其中苏、浙两省市场结构的最大区别是有无省网公司。江苏省“供气环节较少”的市场结构优势凸显,促使自身天然气产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规模居全国第一。江苏省应尽量克服供气企业“市场歧视”的缺点,加大苏北天然气管网的建设力度。浙江省在发挥省网公司优点的同时,应尽快扩大天然气产业规模。建议对浙江省网公司进行改革,将销售业务从管输业务中剥离出去,允许下游用户与气源供应商直接交易,尽可能减轻终端用户的用气成本。

  由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组成的长三角地区是我国主要的天然气消费市场之一,2016年天然气消费量约342亿立方米,约占大陆地区天然气表观消费量的16%以上。由于天然气消费量大,价格承受力强,长三角地区的天然气产业高质量发展对全国其他省份和地区有着非常明显示范作用。本文从天然气产业链方面出发,采取了比较分析法,对江苏、浙江和上海三省市的天然气产业作对比分析,以期对我国天然气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

  目前,长三角地区已形成“多气源供应、多公司竞争”格局。天然气来源多达11个,即东海天然气(共2个)、江苏油田、西气东输、冀宁联络线、上海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五号沟LNG接收站、川气东送、江苏LNG接收站、西气东输二线月开始供气)和宁波LNG接收站(2012年9月19日第一船LNG抵达)。其中,西气东输、冀宁联络线、江苏LNG接收站和西气东输二线个气源隶属于中国石油;川气东送和江苏油田2个气源隶属于中国石化;东海气、上海LNG接收站和宁波LNG接收站,共3个气源隶属于中国海油;五号沟LNG接收站隶属于上海燃气集团。中国石油是长三角地区天然气供应主体,2016年共向该地区供应天然气约205亿立方米,市场占有率约60%。

  苏浙沪三省市各自的天然气来源均在5个以上(包括5个)。江苏省呈现中国石油“一家独大”情形。江苏省的天然气来源共6个,即西气东输、冀宁联络线、江苏油田、川气东送、江苏LNG接收站和西气东输二线个方向向江苏供气,其中中国石油2016年市场占有率约82%(见表1)。

  浙江省呈现中国海油“半壁江山”格局。浙江省的天然气来源共5个,包括东海天然气、西气东输、川气东送、西气东输二线年中国海油在浙江省的市场占有率约48%,中国石油市场占有率约26%,中国石化市场占有率约20%。

  上海市则呈现中国石油、中国海油“平分秋色”情景。上海市的天然气来源共6个,包括东海天然气、西气东输、上海LNG接收站、川气东送、西气东输二线和五号沟LNG接收站。2016年中国海油在上海的市场占有率约51%,中国石油市场占有率约48%,中国石化市场占有率约1%。

  天然气管网对比仅涉及城际级以上天然气管线,由于上海市为直辖市,故讨论城际级以上天然气管线,仅涉及江苏和浙江两省。从市场参与者来看,江苏和浙江两省主要的参与企业均为4家,其中江苏省内参与企业性质更为多元化,不仅有央企和省属国企,还有以新奥集团为代表的非公有制企业。江苏省天然气管线的主体企业为央企——中国石油,管线以国家级干线管道为主,涉及江苏省的主要包括西气东输、冀宁联络线、江苏LNG接收站外输管道和西气东输二线上海支干线,这些管道在江苏境内长度约1700千米,约占江苏省城际级以上天然气管线%,管道覆盖除盐城以外的12个地级市。

  浙江省天然气管线的主体企业为省属国企——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省网”),管线以省级干线管道为主。浙江省网已建管道主要有6条,即杭湖线、杭甬线、杭嘉线、甬台温管道、宁波LNG接收站外输管道和省网金华-衢州段,在建金丽温管道建成后,所属管道长度将达到1750千米,约占浙江省城际级以上天然气管线个地级市。

  在市场准入方面,浙江省实行“全省一张网,总买总卖”,力推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该企业成立于2001年12月,统一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省级输气管网,参与上游资源和下游市场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作为全省天然气的“总买总卖”方,负责向上游购买、向下游销售天然气;并可投资经营城市燃气管网。目前,公司股东方共有3家,分别为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石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股40%、30%和30%。

  江苏省虽然也有自己的省网公司——江苏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简称“江苏省网”),也有通过该公司实现全省“总买总卖”的想法,但由于江苏省网仅有2条管道,管道覆盖地域较少,而中国石油已经通过其国家级干线管道实现了向下游用户的直接销售,因此与浙江省网相比,江苏省网对省内天然气管线控制力较弱。江苏省网成立于2001年10月,现有股东由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石化构成,持股份额分别为51%和49%。

  上海市的城市燃气业务高度集中,仅有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燃气”)1家。上海燃气成立于2003年12月,集燃气采购、管网输配、销售服务为一体,为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旗下包括1家天然气管网公司、3家制气公司、5家燃气销售公司、1家液化气公司。江苏省的城市燃气业务较为分散,各市县均有燃气公司进入,经营企业各不相同,有央企、地方国企、民企、港资和外资等。据不完全统计,江苏省13个地级市、106个县级单位,共有城市燃气公司100家以上。仅13个地级市的市区就有城市燃气公司25家,其中华润燃气和港华燃气在苏南市场占有较大份额,中国燃气和新奥燃气的营业范围则以苏北为主。由于江苏省的天然气管道以国家级干线管道为主,大部分燃气公司直接从上游气源供应商购买天然气,仅有少量燃气公司向中游供应商(例如江苏省网、苏州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购买天然气。

  浙江省的城市燃气业务也较为分散,其中环杭州湾地区基本无空白点,而温州、台州、丽水和衢州的下属县级单位还有个别地方无管道燃气公司,天然气使用较少。据不完全统计,浙江省11个地级市、90个县级单位,共有城市燃气公司超过85家,11个地级市的市区就有22家城市燃气公司。地方国企占较大比例,杭州、宁波、嘉兴、绍兴、温州和舟山的燃气市场均由地方国有企业主导。在扶植省网公司的同时,嘉兴、金华、台州等地市还成立有市级天然气管网公司(简称“市网”),实施市属高压管道的建设和管理。因此,浙江基本上没有直接从上游气源供应商购买天然气的燃气公司,绝大部分从中游供应商(例如浙江省网)购买天然气。

  2016年长三角地区天然气消费总量约342亿立方米,苏、浙、沪天然气消费量依次为175亿立方米、88亿立方米和79亿立方米(见表3)。

  比较长三角三省市天然气消费与其经济生产总值(GDP)不难发现,浙江省的天然气消费规模与其经济地位不符。2011年,浙江省GDP总量占该地区总量的32%,居地区发展第二位,天然气消费占比仅为20%,落后于GDP占比约12个百分点,居长三角末位。2016年,浙江省GDP总量占地区总量的31%,与2011年基本持平,仍居地区发展第二位;天然气消费占比26%,虽然比2011年上升6个百分点,仍落后于GDP占比约5个百分点。

  江苏省从西气东输管道商业运行以来,天然气市场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截至2017年年底,全省13个地级市、96个县级单位全部使用天然气。其中,管道天然气已覆盖13个地级市,87个县级单位,管道天然气覆盖率达91%。苏南地区已经基本实现“镇镇通管道”,部分经济发达的村(例如华西村等)也通上了管道天然气。浙江省天然气覆盖率相比来说较低。截至2017年年底,浙江省11个地级市、89个县级单位中,天然气已覆盖10个地级市、80个县级单位,天然气覆盖率约90%;其中使用管道天然气的共10个地级市、45个县级单位,管道天然气覆盖率约50%。

  2016年长三角地区城镇人口气化率达到51%,超过全国中等水准(45%)6个百分点。但从长三角内部来看,三省市发展不均衡。上海人口相对较少,城镇化率高,人口气化率最高,达到76%;江苏省次之,为52%;浙江省最低,仅35%,远低于长三角和全国的中等水准(见表5)

  自2015年11月20日起,我国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管理调整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最高可上浮20%,下浮不限。2016年12月长三角三省市基站门站价格为:江苏省2.16元/立方米,浙江省2.17元/立方米,上海市2.18元/立方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6月10日,长三角三省市基站门站价格分别为:江苏省2.06元/立方米、浙江省2.07元/立方米、上海市2.08元/立方米。

  2018年6月10日起,我国居民与非居民用气价格机制并轨,此次居民用气价格最大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0.35元/立方米,剩余价差1年后适时理顺。受天然气增值税税率下降影响,长三角三省市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下调0.02元/立方米,调整后分别为:江苏2.04元/立方米、浙江2.05元/立方米、上海2.06元/立方米。由于目前我国终端用气价格调整与门站价格调整不同步,存在一定的滞后,出于分析一致性考虑,本文门站价格和终端用气价格均为2017年9月1日之后,2018年6月1日之前的价格。从基准门站价格能够准确的看出,长三角三省市差异不大。这还在于我国目前门站价格定价方法为“市场净回值”方法,以上海为计价基准点确定各省(区、市)价格,上海市门站价格按照与燃料油、液化石油气等可替代能源挂钩的方式确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计价公式如下:

  上海:终端用气价格=上海市门站价格+城市燃气配气费;江苏:终端用气价格(不含发电厂)=江苏省门站价格+城市燃气配气费;终端用气价格(仅发电厂)=江苏省门站价格;

  浙江:终端用气价格(不含发电厂)=浙江省门站价格+浙江省网管输费+城市燃气配气费;终端用气价格(仅发电厂)=浙江省门站价格+浙江省网管输费。

  从目前看,长三角三省市的城市燃气配气费差别不大。如果不考虑石油公司在允许范围内的价格权限,理论上浙江省终端用气价格会高于其他两省市,多出的费用主要为浙江省网管输费。

  选取江苏南京、浙江杭州和上海3个典型城市,比较其实际的非居民用气价格能够准确的看出,3地工业用气的最高价格基本在同一水平上,江苏3.278元/立方米、浙江3.27元/立方米、上海3.21元/立方米。但电厂用气差别明显,江苏省电厂用气大都由石油公司直供,价格最低为2.06元/立方米;浙江增加了省网的管输费,价格比江苏省高0.06~0.15元/立方米;上海市与江苏省相比增加了城市管网的配气费,上海的电厂用气价格比江苏省高0.23~0.33元/立方米(见表6)。

  工业用气价格这一块,一是实际价格与理论存在差别,因为省网公司与石油公司就接气价格需进行协商。以中国石油向浙江省网售气为例,2016年浙江省门站基准价格为2.17元/立方米,而中国石油向浙江省售气的门站价格为2.09元/立方米。二是目前各地实行的结构气价,由于存在交叉补贴,工业用气价格基本都是最高的。单纯比较门站基准价格与终端工业最高用气价格,江苏价差为1.218元/立方米,浙江为1.2元/立方米,上海为1.13元/立方米,三地价差基本相当。

  电厂用气价格这一块,由于单个电厂用气量大,对用气价格相对较敏感,在用气价格上具有一定的话语权,更能真实反映各省产业体系对于终端用气的影响。江苏电厂大多直接从石油公司接气,其价格正常情况下不会超过国家门站基准价格,2015-2016年石油公司还对江苏电厂进行了降价促销。浙江电厂从浙江省网接气,中间多了省网管输环节,差价在0.05~0.14元/立方米。上海电厂从上海燃气接气,中间多了城市配气环节,差价在0.21~0.31元/立方米。

  江苏电厂用气的“价格洼地”效应直接反映在电厂的年平均发电小时上。2016年浙江省电厂装机容量约1110万千瓦,天然气用气量约32亿立方米,折合年平均发电小时约1380小时;同期中国石油供应的江苏省电厂装机容量约810万千瓦,天然气用气量约53亿立方米,折合年平均发电小时约3140小时,比浙江省高出1760小时。

  浙江省网的优点是省内天然气发展的把控力度大,可以统一调控全省的天然气资源和管网建设,避免上游供气企业在商业利益驱动下歧视部分经济发展速度较慢和用气量较小的下游市场,有利于全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平衡。

  但浙江省网的缺点也明显。一是在某一些程度上增加下游用户用气成本,尤其是发电用气成本。省网公司即使仅考虑“准许成本”,不考虑“合理收益”,也会产生一定费用。在门站基准价格水平和终端用气价格接近的情况下,省网与石油公司之间有争利的情况,石油公司往往更愿意向江苏供气。我国天然气价格规制环节改为门站价格管理之后,2013-2016年,中国石油向浙江省供气量变化很小,2013年25亿立方米,2016年23亿立方米,最高年份为27亿立方米;而向江苏省供气量从116亿立方米增加到了144亿立方米,增加28亿立方米,增量与中国石油供应浙江全省气量相当。二是对政府监管工作要求比较高,监督省网公司“准许成本+合理收益”最重要。由于省网公司大多为省属国企,是地方政府的稳定纳税来源,易发生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导致省网公司收益过高。省网公司也会逐利,难以实际做到“避免歧视”。例如,浙南天然气管道建设明显不如环杭州湾;甬台温管道干线月底才全线 江苏市场结构的优劣势

  但缺点也很明显,一是江苏省政府对省内天然气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把控力度相对较弱,供气管道的建设过多地依赖于石油公司,政府把控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多数表现为对下游利用项目的核准,总体处于“无为而治”的状态。二是部分经济发展速度较慢的县镇,由于用气量较小,无法支撑大型管道的建设,致使其在很长一段时间没办法使用管道天然气。以长江为界比较苏北和苏南的管网建设,截至2017年,苏北干线和支线(含电厂支线和城市燃气支线千米,接近苏北的两倍。江苏省未通管道气的9个县级单位全部位于苏北,苏南则已基本实现“镇镇通管道”。

  每种市场结构都有其优缺点,各省应根据天然气产业的发展阶段并结合真实的情况,选择比较适合自己的市场结构。从2004年我国天然气产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至今,江苏省“供气环节较少”的市场结构发挥了显著优势,促使天然气产业在本省加快速度进行发展。2016年江苏天然气消费量为175亿立方米,不仅是长三角龙头,而且高居全国首位。

  江苏省应克服供气企业“市场歧视”的缺点,加大苏北天然气管网的建设力度。建议通过苏南等地产业转移,壮大苏北的经济实力,尽可能扩大用气规模;通过在建的中国石油中俄东线、中国海油滨海LNG接收站、中国石化青宁线,以及省内自建管道,努力丰富苏北地区干线管道;鼓励多种主体建设LNG接收站等气源,进一步增加供气企业,减少对石油公司的依赖。

  浙江省应在发挥省网公司优点的同时,尽快扩大天然气产业规模。建议适应改革发展的新趋势,对浙江省网进行改革,将销售业务从管输业务中剥离出去,仅保留管输业务;允许下游燃气公司、电厂等用户与气源供应商直接交易;采用“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定期对省网与市网管输费用,以及城市燃气配气费等进行监审和核定,减轻最终用户用气成本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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