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安装工程中水池、浴缸、座便器不安装,但是预留排水管道出楼板并堵洞,如何计价?
答:应套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补充定额》(2007年)中浴缸、水池、座便器预留定额子目。
答:浴盆、净身盆:平面到排水中心,垂直方向计算到铸铁排水管水平面;洗脸盆、洗手盆、洗涤盆、化验盆、蹲式大便器、座便器、挂斗式小便器安装:排水平面到排水中心,垂直方向计算到地面;立式小便器安装:排水平面计算到排水中心,垂直方向计算到铸铁排水管平面。
答:定额规定,包括接头零件安装人工,但接头零件按设计需要量,另计主材价.
答:各种各样的管道的工程量均按图示中心线延长米计算,阀门及管件所占长度均不扣除。
答:在给排水工程中,各类水箱连接管,均未包括在定额内,编制预算时,可按“管道安装”定额中“室内管道”安装的相应子目执行。
答:镀锌钢塑复合管属定额缺项,可参照用镀锌管丝扣连接定额,其中镀锌管零件的材料单价,含量扣除镀锌钢塑复合管的管零件单独计算。
问:给排水,采暖,煤气工程中配合土建施工的留洞,留槽,修补洞的材料和人工,其定额是如何考虑的?
答:给排水,采暖,煤气工程安装定额中已考虑了为配合土建施工而留洞,留槽的修补洞眼而需的材料和人工,因为其材料用量很少,故列在其他材料费内。
答:在“工业管道工程”中,管道酸洗项目中不包括管道的钝化处理工作内容,如需要做管道钝化处理,则可补充定额。
答:在工业管道工程中,如遇弯头,其计算管道工程量,应按两管交叉处的中心线交点计算工程量。
答: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甲乙双方认可的现场调试报告,谁调试,谁收费,一个系统只能计取一次调试费用。
答:DN,DG是指公称直径,在正常的情况下,大多数制品其公称直径既不等于外径,也不等于实际内径,而是与内径相近的一个整数。DE则是指管件内径。
问:在提供工程清单时,采暖工程中的玛钢配件数量是否按规格提供,如果不提供,配件数量还不小,恐怕影响工程报价,如果提供,则工作量太大,这且不说,实际上有些配件根本就没办法提供出来,如管箍等,这样的一个问题如何来处理?还有室内给排水工程中铸铁排水管和塑料给排水管中的管件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怎样解决?
答:清单项目主体外所综合的工程内容,不列数量。因为《计价规范》对此部分的量没有做统一规定。投标人应依据施工图纸和方法,自行确定数量,计算出综合单价。
问:塑料排水支管部分的垂直段是否计算,是否全部已经包含在卫生器具安装定额中;如果要计算,按照什么规则计算,在哪里可以查到相关规则?
答:成组安装的卫生器具,定额均以按标准图集计算了与给水、排水管道连接的人工和材料,如浴盆安装范围分界点:排水管在存水弯处。洗脸盆、洗手盆安装范围分解点:排水管垂直方向到地面。大便器安装范围有水平管、冲洗管、存水弯、普通冲洗阀。
问:安装工程中水池、浴缸、座便器不安装,但是预留排水管道出楼板并堵洞,如何计价?
答:应套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补充定额》(2007年)中浴缸、水池、座便器预留定额子目。
问:如今采用卡压式不锈钢给水管的安装材料也慢慢变得多,可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中没有相应的定额,管材的规格从DN15~DN100其施工方式是采用专用的卡压工具进行施工,从管件规格大小其主材价格差异很大,在第六册中只有不锈钢管电弧焊和氩弧焊,施工工艺完全与之不同,请专家能否出台关于这方面的定额,来弥补这一施工定额的空缺,来解决这一施工定额的有关争议.
答:定额缺项。定额的补充必须等到国家相应的施工规范出来后,才可以编制相应的定额。六册定额中的不锈钢管电弧焊和氩弧焊,施工工艺完全不同,不可以借套。双方协商处理或到当地造价部门补充一次性定额。
问:给排水计价表中‘管道井’的具体内涵,高层住宅设计中的‘管道井’内管道及阀门安装人工费是否调整?高层住宅设计电井电缆敷设是否可以套用竖直通道电缆敷设子目?
答:管道井由于是封闭的,影响到了管道、阀门的安装,所以计取相应的人工降效系数。高层住宅设计在竖直电井内的电缆敷设,可以套用竖直通道电缆敷设子目。
问:安装工程中系统水压试验与管道安装定额中的水压试验有什么区别?如何计算?
答:镀锌钢管安装定额中包括的水压试验是指工序内一次性水压试验(即每层管道施工完后均做一次水压试验)。
系统水压试验是指当装饰工程施工到喷头定位后,喷头的立管安装完,即全部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完后,整个管道系统才能做系统的水压试验。系统水压试验应按第六册相应定额计算。
答:管网水冲洗定额是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制的,只适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
问:各种塑料给水管、PPR给水管、铝塑复合管安装工程中其管件如何调整,需要单独列项吗?
答:塑料给水管、PPR给水管、铝塑复合管安装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包括其管件的安装,管件安装不得单独列项,而不同管材,其管件价格相差较大,在工程计价过程中管件应作为未计价材料按设计用量进行调整计算。
问:安装工程中水池、浴缸、座便器不安装,但是预留排水管道出楼板并堵洞,如何计价?
答:应套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补充定额》(2007年)中浴缸、水池、座便器预留定额子目。
答:浴盆、净身盆:平面到排水中心,垂直方向计算到铸铁排水管水平面;洗脸盆、洗手盆、洗涤盆、化验盆、蹲式大便器、座便器、挂斗式小便器安装:排水平面到排水中心,垂直方向计算到地面;立式小便器安装:排水平面计算到排水中心,垂直方向计算到铸铁排水管平面。
答:定额规定,包括接头零件安装人工,但接头零件按设计需要量,另计主材价.
答:各种管道的工程量均按图示中心线延长米计算,阀门及管件所占长度均不扣除。
答:在给排水工程中,各类水箱连接管,均未包括在定额内,编制预算时,可按“管道安装”定额中“室内管道”安装的相应子目执行。
答:镀锌钢塑复合管属定额缺项,可参照用镀锌管丝扣连接定额,其中镀锌管零件的材料单价,含量扣除镀锌钢塑复合管的管零件单独计算。
问:给排水,采暖,煤气工程中配合土建施工的留洞,留槽,修补洞的材料和人工,其定额是如何考虑的?
答:给排水,采暖,煤气工程安装定额中已考虑了为配合土建施工而留洞,留槽的修补洞眼而需的材料和人工,因为其材料用量很少,故列在其他材料费内。
答:在“工业管道工程”中,管道酸洗项目中不包括管道的钝化处理工作内容,如需要做管道钝化处理,则可补充定额。
答:在工业管道工程中,如遇弯头,其计算管道工程量,应按两管交叉处的中心线交点计算工程量。
答: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甲乙双方认可的现场调试报告,谁调试,谁收费,一个系统只能计取一次调试费用。
答:DN,DG是指公称直径,在一般情况下,大多数制品其公称直径既不等于外径,也不等于实际内径,而是与内径相近的一个整数。DE则是指管件内径。
问:在提供工程清单时,采暖工程中的玛钢配件数量是否按规格提供,如果不提供,配件数量还不小,恐怕影响工程报价,如果提供,则工作量太大,这且不说,实际上有些配件根本就无法提供出来,如管箍等,这个问题怎样处理?还有室内给排水工程中铸铁排水管和塑料给排水管中的管件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怎样解决?
答:清单项目主体外所综合的工程内容,不列数量。因为《计价规范》对此部分的量没有做统一规定。投标人应依据施工图纸和方法,自行确定数量,计算出综合单价。
问:塑料排水支管部分的垂直段是否计算,是否全部已经包含在卫生器具安装定额中;如果要计算,按照什么规则计算,在哪里可以查到相关规则?
答:成组安装的卫生器具,定额均以按标准图集计算了与给水、排水管道连接的人工和材料,如浴盆安装范围分界点:排水管在存水弯处。洗脸盆、洗手盆安装范围分解点:排水管垂直方向到地面。大便器安装范围包括水平管、冲洗管、存水弯、普通冲洗阀。
问:安装工程中水池、浴缸、座便器不安装,但是预留排水管道出楼板并堵洞,如何计价?
答:应套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补充定额》(2007年)中浴缸、水池、座便器预留定额子目。
问:如今采用卡压式不锈钢给水管的安装材料也慢慢的变多,可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中没有相应的定额,管材的规格从DN15~DN100其施工方式是采取了专用的卡压工具进行实施工程,从管件规格尺寸其主材价格差异很大,在第六册中只有不锈钢管电弧焊和氩弧焊,施工工艺完全与之不同,请专家能否出台关于这方面的定额,来弥补这一施工定额的空缺,来解决这一施工定额的有关争议。
答:定额缺项。定额的补充必须等到国家相应的施工规范出来后,才可以编制相应的定额。六册定额中的不锈钢管电弧焊和氩弧焊,施工工艺完全不同,不可以借套。双方协商处理或到当地造价部门补充一次性定额。
问:给排水计价表中‘管道井’的具体内涵,高层住宅设计中的‘管道井’内管道及阀门安装人工费是否调整?高层住宅设计电井电缆敷设是不是能够套用竖直通道电缆敷设子目?
答:管道井由于是封闭的,影响到了管道、阀门的安装,所以计取相应的人工降效系数。高层住宅设计在竖直电井内的电缆敷设,可以套用竖直通道电缆敷设子目。
问:安装工程中系统水压试验与管道安装定额中的水压试验有啥不一样的区别?如何计算?
答:镀锌钢管安装定额中包括的水压试验是指工序内一次性水压试验(即每层管道施工完后均做一次水压试验)。
系统水压试验是指当装饰工程施工到喷头定位后,喷头的立管安装完,即全部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完后,整个管道系统才能做系统的水压试验。系统水压试验应按第六册相应定额计算。
答:管网水冲洗定额是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检验收取规范》编制的,只适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
问:各种塑料给水管、PPR给水管、铝塑复合管安装工程中其管件如何调整,需要单独列项吗?
答:塑料给水管、PPR给水管、铝塑复合管安装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包括其管件的安装,管件安装不得单独列项,而不同管材,其管件价格相差较大,在工程计价过程中管件应作为未计价材料按设计用量做调整计算。
答:消火栓不可跨越防火分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8.4.3.7条明文规定: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每一个防火分区同层有二只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
由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未对此内容作明文规定,而高层建筑防火等级要高于多层建筑,故《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8.4.3.7条同样适用于高层建筑。
这一条值得商讨,当采用防火门时,可以考虑跨越防火分区。建规5.3.121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当平面上有2个或2个以上防火分区相邻布置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1个通向相邻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必须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高规6.1.12.1:6.1.12.1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火分区,且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设有防火门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分别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从以上可以得到佐证:防火分区之间疏散楼口试可以借用的。同理当失火时,防火门及卷帘会关闭,但防火门可人工开启,从消防队员灭火的实际来看,肯定是先进到没有失火的防火分区里,借用本区消火栓灭火的。
答:本地区高层住宅消防电梯前室的消火栓可计入本层消火栓总数(需消防部门同意)。【在建规中明确不能记于总数内,高规没有明确。有的设计者在狭小的住宅前室内(其他地方没有位置)设置双立管双栓,再增设一个前室消火栓非常没有必要。当我询问其设置的必要性时,其人说单栓为了不被他用。在合用前室内,可以采用单立管双栓,前提是18层及以下的塔楼或单元式住宅。从双向供水考虑,最好塔楼采用双立管,顶部成环。单元式互联在楼顶成环。这里合用的前提是必须为住宅,其他不可以,藐似住宅的公寓也不可以。】
答:供室内消防的消防水池,没有必要设置取水口,消防车可以就近室外消火栓取水。如果消防水池的水量也包含室外的水量,且室外部分从水池通过加压设施供给,且满足最不利的情况下压力0.1Mpa,设不设取水口看稳压设备的设置情况。如果此稳压设备满足10分钟流量,则可以不设取水口,否则要设。室外消防水池通过加压泵供给室外消火栓用水也只能算作一个水源。(因为一旦停电或泵损坏,此室外消火栓就是无水可用),所以宜设置消防车取水口。
但此时的消防水池的距离要控制好,一般离建筑物15米,最远不超过150米。那这个15米和150米,按什么来界定?
本人理解,15米时离建筑最近处的距离,(考虑消防车运行及安全)而150米是离水泵接合器的距离(这是最低要求,如果位置允许,要满足整个建筑物都在150米的范围内)(150米时行走距离)---毕竟消防车的主要目的是加压供水(对高层建筑)。另外消防水池的取水口,不能太深,规范规定吸上高度6米以下,北方地区要设保温措施,再如果室外消防水量大于15L/S时,吸水口至少考虑两台消防车的位置。
答:是。依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7.6.7高层建筑的下列房间,应设置气体灭火系统:7.6.7.6其它特殊重要设备室。这里的其它特殊重要设备室是指发生火灾后对生产和生活产生严重影响的场所,而设备室属于当中。
这在公消[2007]226号第五项当中有明确规定。参照附件,比较成熟的气体灭火是七氟丙烷。一般在小体量的情况下(面积小于500平方米,体积不大于1600立方米),可采用预制灭火系统。只要放几个气体储罐在被保护的房间内,达到一定的要求就可以,对设计者来说比较省事(不用配管网)。这里要注意,除服务于本栋建筑的地下室内配电房需设气体灭火外,整个为单体建筑服务的小区配电房也应该设置。
关于消防水池泵房折中做法在多层建筑中,特别是一些厂房宿舍等建筑,体量较小,高度较低。此时市政水的静压能够满足或近似满足消火栓的要求,但动压不足。如何满足规范的要求?
答:按规范条文说明,供水压力流量不满足时,要设泵房及水池。(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05页)但对于这样的建筑,设置消防水池及泵房,在投资及占地上有点浪费,能否有折中措施?
规范规定:屋顶要设消防水箱,且满足10分钟流量。10分钟是消防队员到达现场来救火的理论时间。
我们可以从这点入手,即在屋顶消防水箱旁边设置增压泵,流量满足消防初期两只水枪的出水量,压力满足最不利消火栓处压力要求,一般按10L/S,及25米选泵即可。注意在室外市政接入口上要设倒流防止器。虽然理论上可行(10分后当消防水箱用水用光后,消防车就可以接力灭火),但此方案要消防队的同意才可,这是一种比较实际的方法,可以在设计中推行。
答:先看规范的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8.4.1.1条规定室内消防用水量为建筑物内设置的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或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中需要同时开启的系统用水量之和。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8.4.4条规定消防水箱应储存10分钟的(室内)消防用水量。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虽然没有10分钟的具体要求,但其容积相对而言应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要求更严格,因此消防高位水箱容积要考虑自动喷水系统容积。
高位水箱容积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8.4.4.2条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7.4.7.1条规定。(设计时,消火栓系统跟喷淋系统水量叠加计算,看设计秒流量的范围,在按规范取值消防水箱容积)
自动喷水系统设计中,有无必要画出试泵所用的“转子流量计”等一系列的组件?
答:此属《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检验收取规范》GB50261-2005中的施工要求,设计者考虑好安装检修场地及便利即可,最好预留好接头,为安装创造好条件即可。
答:按《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2.0.1条---住宅建筑residentialbuilding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含与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中的住宅部分),简称住宅。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第3.03条---当建筑物内各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及灭火难度存在较大差异时,宜按各场所的实际情况确定系统选型与火灾危险等级。
所以商住楼的住宅部分,设置喷淋系统时应按普通住宅对待。但底部的商业建筑及上部的住宅防火必须达到要求,即隔墙没有门窗洞口,且墙耐火极限不小于2小时,板不小于1.5小时。且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各自独立。当相邻的隔墙之间上的门窗间距小于2米时,不能等同于完全分开,至少住宅走道部分要设。
答:某多层住宅,一、二层为多间商业服务网点(每间小于300平方),其每层建筑面积均小于1500平方,而加上住宅后的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这样的商业服务网点是否应设喷淋系统?解析:根据《建筑规划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8.5.1.4条,此商业服务网点可不设喷淋系统。(同样情况,高层建筑要按商住楼设计)
答:《高层民用建筑规划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第7.6.4条高层建筑中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空调机房、公共餐厅、公共厨房以及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半地下室房间等,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高层建筑地下室空调机房同样适合“高规”7.6.4条。高层建筑地下室空调机房也应设喷淋。(水泵房设制冷机房及风机房设置争议较多,“高规”7.6.2条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场、建筑面积小于5㎡的卫生间、普通住宅、设集中空调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同时广东省建设厅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汇编执行也对此进行了明确)
答:①要保证常年有足够的水量。在枯水期低水位时也能满足。可按25年一遇来演算。
②要有满足消防车取水的设施。可以设置消防码头,自流井,同时要有回车场。尽头式回车场不小于15*15米,大型消防车不小于18*18米。
③高层建筑附属的,墙2小时耐火,板1.5小时,甲级防火门跟其他部分隔开。(高规5.2.7)
答:①建规(多层建筑)对消防水箱设置只是建筑的最高部位,但要设置起泵按钮--在消火栓处---即可。
②高规中的高层建筑小于100米,水箱提供最不利点消火栓静压不低于7米;高于100米水箱提供最不利点消火栓静压不低于15米。
③任何建筑的消防水箱满足喷淋时,要满足最不利处喷头压力5米。经过计算设置高度为高于此最不利点的竖向高度至少为10米。
答:①循环泵的流量一般按设计小时热水量的百分比来定。对单体为设计小时热水量25~30%对小区为设计小时热水量30~35%。
②循环泵的扬程按上述流量计算通过供水及回水管道的损失,如果是通过即热式或半即热式的加热器,还要计算或按照厂家给出的参数定损失。两者相加,然后放大1.1的倍数作为循环泵的扬程。
③循环泵控制通过泵前回水管的温度传感器来控制启停。启停温度一般比热水供水温度10°起泵,低5°停泵。
答:建规条文介绍:p3056.当市政给水管道供水能力大,在生产、生活用水达到最大小时流量,且市政给水管道仍能供应建筑物的室内、外消防用水量时,建筑物肉设置的室内消防用水泵的进水管要尽可能直接连接。这样做既可节约国家投资,对消防用水又无影响。否则,凡设有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建筑均需要设置消防水池。我国有些城市(如上海、沈阳等)允许室内消防水泵直接从室外给水管道取水,不设调节水池。为保证消防给水系统的水压且不致因直接吸水而使城市管网产生负压,城市给水管网的最小水压不应低于1MPa,并在系统中采取绕过消防水泵设置旁通管及必要的阀门组件等措施。
2.一路进水,但室内外消防水量之和小于25L/S(满足室内2只水枪10L/S室外15L/S)3.当多层建筑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水量及水压要求时。(此时的室外水压按不小于0.1Mpa计,室内水压要满足管网的损失,到达最不利点处的高程差及满足最不利处楼层高度所需的充实水柱的长度的栓口压力三者之和)。不符合上述条件要取消室内消火栓泵,均应征得消防部门同意。
答:高规:7.4.7采用高压给水系统时,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当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应设高位消防水箱建规:8.4.4设置常高压给水系统并能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的水量和水压的建筑物,或设置干式消防竖管的建筑物,可不设置消防水箱。设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应设置消防水箱(包括气压水罐、水塔、分区给水系统的分区水箱)。2消防水箱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
从以上看出,只有适合建规的建筑才可以设置用气压罐代替屋顶水箱。这里的气压罐容积有两部分组成(跟消防水箱不同之处)1.10分种的消火栓水量2.喷淋5L/S,10分钟流量,计算容积为3立方。以上1,2相加即是所需要的气压罐的容积。一般厂家很难做得到这么大,所以还是尽可能设置屋顶水箱。
答:“经常有人停留”的房间,应当根据使用性质和人员往来的频繁程度来确定。库房、车库、办公营业场所等应算是经常有人停留的房间。
“可燃物较多”的房间是指地下仓储用房、厨房、洗衣房(水洗部分除外)、桑拿、浴室的换衣间以及超市、商店等等。
答:《高层民用建筑规划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7.6.2条(7.6.2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场、建筑面积小于5.00m2的卫生间、普通住宅、设集中空调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仅限于一类高层建筑。(包括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
7.6.4条(7.6.4高层建筑中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空调机房、公共餐厅、公共厨房以及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千赫多的地下室、半地下室房间等,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适用于所有高层建筑。
答:一个100m高层综合楼,其中-3~-2层为车库,-1~2为商业,3层为转换层,4~33层为住宅,根据住宅设计规范规定,厨房和卫生间的排水立管应分开设置,但是在三层转换层处,由于建筑的限制,排水管道均在此转换,为节约层高及投资,所有排水管道均在本层合并排出。合并后3层到1层就有了厨房卫生间立管合并设置的问题。怎么样看待?是否违背了住宅建筑规范?可以把这一段立管看做是排出管。既然卫生间跟厨房污水都要在室外汇集,而规范没有限制,此时的汇合排出是可以的。
答:高规:7.4.6.5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不应大于1.00MPa,当大于1.00MPa时,应采取分区给水系统。
室内消火栓栓口处的出水压力大于0.5MPa时,应设置减压设施;静水压力大于1.0MPa时,应采用分区给水系统;以上都提到了静水压力?如何界定静水压力?这是设计者面临的问题之一。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