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刀不误砍柴工。在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征程上,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是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强有力组织保证。
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就是要锻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在这场触及灵魂的教育整顿中,检察干警都有哪些深刻体会?检察机关都有哪些变化?带着这样一些问题,记者赴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进行了深入采访。
“孙检,‘老潘’的故事,能不能再给全市政法干警讲一讲?”计划在全市检察干警中宣讲的“潘志荣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包头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的建议下,迎来了“返场”。
“老潘”名叫潘志荣,是内蒙古自治区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三检察部主任。59岁的他,已经摘得全国模范检察官等多项荣誉。
自开展教育整顿以来,如何把先进典型的精气神挖掘出来,昂扬士气、激励斗志,激发检察工作的新风尚,是包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建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在检察英模这方面,咱们可是有‘金字招牌’。”包头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杜娟的一席话带出了话题。在包头这个并不起眼的北方城市,检察系统走出了两位全国模范检察官——张章宝和潘志荣,这样的一种情况在全国并不多见。
“展现时代楷模、时代正气、时代风采,不如就从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讲起。讲的都是真实的,咱们干警能够学进去。”杜娟建议说。
就这样,已经退休多年的全国模范检察官、土默特右旗检察院原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张章宝,再度回归政法干警大讲堂。尽管退休多年,张章宝依旧工作在矛盾调解一线,以张章宝命名的工作室,仍然为老百姓熟知与信任。
“做群众工作,态度很重要。咱们一些年轻同志业务能力很强,讲起检察办案头头是道,但是做起群众工作来就差点意思,问题就出在了态度上。有了麻烦事,群众找上门,咱们得想办法给人家处理问题,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从给群众沏一杯茶水的故事讲起,借由一件件群众身边的麻烦事揪心事,张章宝介绍了“五不”工作法——对待群众情感上要“不疏”,接待群众态度上要“不躁”,办理案件要“不拖”,受理群众来访要“不推”,办结效果要“不偏”。
“张科长对我影响最深的是,从事任何检察工作都要有耐心,要从群众视角出发,真正了解群众的需求,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尽管对张章宝不陌生,但听到那些从他口中说出的案件和事迹,土默特右旗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张茹感触颇多。
“我还有一年就要离开检察工作岗位了,我很珍惜这些时光,我想再踏踏实实地做些事情。”在质朴的语言中,潘志荣讲述着自己工作的点滴,“等我退休了,这一棒就交到大家的手上,希望可以做好工作啊。”
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检察院副检察长徐婧是一名80后检察官,和老潘是达茂老乡。“起初我并不能理解,为何他能在这一个地区一干就是30多年,而且还能干出让人羡慕的成绩来?”还没等找到答案,徐婧就被从包头市青山区检察院调到了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检察院工作,成了潘志荣的同事。“对待检察工作、对待人民群众,他是百分百的真诚。能够俯下身子,去听老百姓的声音,也能设身处地地为老百姓着想。”共事的经历让徐婧对老潘的了解更为深入。
怎么把检察工作做到讲政治?从老潘的身上能看到这一个答案。徐婧说,老潘把讲政治的要求体现在每一项检察工作中,体现在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当中,讲政治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这种英模的感染力是巨大的。
“我觉得这次教育整顿与以往有很大的不同,作为一名检察官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从检察英模的宣讲中,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治国意识到,要办好每一起案件,让每一起案件都要经得起历史考验,让群众真正能体会到、感受到公平正义。
“学习教育环节,干警们不仅用心去学,也花时间去思考,于检察工作也产生了正向作用——办案时间缩短了,速裁程序适用率也上来了。对标对表找差距,大家伙都‘紧’了起来,思想上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教育整顿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
“全市仅3名检察干警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在查纠整改环节的初期,乌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成君明显感觉,全市检察干警存在着畏难情绪。为了打消各种疑虑,乌海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先后到该市海勃湾区检察院、乌达区检察院进行上门答疑,开展谈心活动,实现了院领导、各主要部门负责人的全覆盖,先后谈心谈线多次。看到院领导动了起来,一些检察干警也开始积极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
“每一名检察干警都是教育整顿的主体,整改中的每项工作都关系到全院人,绝不能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想法,也不能敷衍了事。教育整顿,不能有走过场、走形式的错误认识。”
“如果自查问题,我们领导不带头,带不好头,检察干警们怎么能做到位。我带头第一个填报。”
在包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建民多次召开动员会,对大家说要打消思想顾虑、放下思想包袱,向组织袒露心声。
老大难老大难,老大带头就不难。“一次次的思想发动给我们讲清了政策导向,厘清了模糊地带,也给了我直面问题、真查实改的勇气。”一名检察官说。
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影响严格公正执法司法的明显问题。当前整治工作还存在认识不到位、倒查不到位、源头防范不到位等问题。
在填报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时,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伟卓也注意到这样一个问题,认识不到位——有些检察干警的思想顾虑还没有完全消除,自查自纠的问题质量不高,存在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业务瑕疵多、政治问题少;态度作风问题多、案件查办实质性问题少。
“有没有亲戚、朋友等打听、过问案情?我们身处人情社会,不可能没,特别是在政法机关工作多年的老检察人。通过这一个制度,检察机关也是在向社会传递一个信号,只要案件进入了检察院,找不找人,打不打招呼,检察官都是一碗水端平,客观公正地办理案件。”在一次全院大会上,冯伟卓说。
言传之外,更需要力行。在冯伟卓的带头填报下,堵在检察干警心中的疑团逐步化解。一位资深员额检察官专门走进冯伟卓的办公室,吐露心声。“我在业务部门的时间相对来说比较长,涉及教育整顿的内容较多,确实有压力。这段时间以来,通过领导们的发动动员,我逐渐放下了包袱,也能一身轻松地继续工作。”拉着冯伟卓的手,这位老检察官说。
检察长带头,班子成员跟进,全员就能转变心态和思想,曾经的避重就轻、观望心态一去不复返。根据海拉尔区委政法委要求,海拉尔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开展第一次填报《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对照表》,在填报的查纠问题中,院领导填报问题占比31.4%,在后续组织的干警填写《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顽瘴痼疾自查事项报告表》等工作中,54名干警全部填报,填报率100%。
定位于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不能只是内行热闹。如果只是系统内部搞得轰轰烈烈,群众感知不到、感受不到,这也有违教育整顿的初衷。
正因如此,今年初召开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就明确要求实行开门整顿。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是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开门搞整顿”的试点单位。作为一个有着光荣传统的单位,新城区检察院曾经荣获全国人民满意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自治区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
为了更好地指导推动开门搞整顿,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成立了以政治部主任为组长、全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办顽瘴痼疾组组长和成员组成的领导小组,并指派工作组进驻新城区检察院,每周二、周四集中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指导新城区检察院开展好试点工作。
在教育整改中,怎样对标人民群众的需求?群众有哪些“急难愁盼”?对检察工作又有哪些意见建议?自治区检察院的重视更让新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修仕军感觉到一股压力——要做到真开门、开大门、刀刃向内,不容易。
试点之初,为了扩大群众的知晓度,新城区检察院通过三级检察机关的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平台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还通过联通公司定点推送短信,畅通监督举报通道。
“一共受理举报线件,范围分布广泛,在多个盟市、系统均有涉及,这些举报线索中涉及新城区检察人员的仅有4件。”大规模的宣传动员之后,修仕军梳理意见时发现,虽然群众参与热度高,但成案线索并不多。
在发出的100余份征求意见表中,反馈回来的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仅10余条。开门了,意见建议没有进来,怎么办?
新城区检察院的“关键少数”动了起来,主动“开门”“敲门”“推门”,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走进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征求意见建议,经梳理归类,形成了十多条意见建议。
这些意见建议,既有违纪问题线索,也有整治顽瘴痼疾的具体对策,成为对标群众意见建议,开门搞整改的“原始”资料。
记者注意到,广纳言论的,不仅是开门整顿的试点地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还陆续向各盟市党委问诊,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地方党委对检察工作的关注也为基层检察机关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了方向。
“加强调查研究,重视解决司法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破解制约政法队伍高水平发展的机制性难题。”
“人员数量和素质与日益繁重的法律监督任务和人民群众日渐增长的司法需求均不适应,建议根据案件量适当调整编制数和员额比例理顺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加强针对性教育培训。”
“司法理念更新较缓慢,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工作理念还有差距,存在某些特定的程度的监督不主动不深入的问题,需要下力气提高监督质效。”
不久,一份由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制定的整改落实分工方案形成,整改方案涉及四大门类——“提升检察履职水平,强化队伍管理建设”“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加大督导指导力度,提高教育整顿质效”“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总共46个问题,既有责任部门,又有明确完成时限,挂壁上墙的整改落实方案形成。
在整治“六大顽瘴痼疾”基础上,内蒙古自治区又将“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列入问题清单,一并开展整治工作,形成了七大顽瘴痼疾的整治对象。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还将查纠整改的重点放在“两项监督”上——一项是符合立案条件而没有立案的立案监督上,另一项则是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对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但最终并未进入诉讼程序,或者在检察机关作出绝对不批捕和绝对不起诉之后,公安机关未作撤案处理的案件。
为什么要加入这个自选动作?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要善于监督、勇于监督、敢于监督,但是长期以来存在的懈怠,甚至是错误思想,导致形成了“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短板。
修仕军向记者介绍了一组数据,在查纠整改环节,立案监督凑数问题占立案监督案件总数的56.4%。“从一些业务数据上来看,我们的刑事检察工作看似很好,但实际上还是有水分的,一些干警为了考核存在凑数监督的问题。”修仕军意识到,凑数监督,不仅是监督弱化的一种表现,也有违检察官秉持客观公正立场。
“凑数监督,反映出不少问题。其中一个,就是执法司法理念有偏差、错误。检察干警为完成考核任务,监督‘造假’,把‘数据唯一’作为办案的圭臬,这是思想认识上的问题。再者,一些办案人员不能发现,或者察觉缺陷不及时,反映了检察办案的能力水平不够。”修仕军向记者介绍,还有一个方面,那就是理念更新跟不上,一些检察官还是抱有“重配合、轻监督”的公检旧模式认识,认为监督就是惹事、找茬儿。
虽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但在修仕军看来,借助教育整顿这一契机,刮骨疗毒、激浊扬清,可以从根子上处理问题。“要让大家警醒,数据造假就是,是不讲政治的表现。有必要以教育整顿为契机,对刑事诉讼监督彻彻底底地做一次‘体检’。”
通过自查互查近三年来50余件“两项监督”案件察觉缺陷后,新城区检察院党组对办案人员开展了深入的谈心谈话,对问题进行反思。依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导向,该院对这几名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的办案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堵上了凑数监督的漏洞,那真正的法律监督又该如何发力?在新城区检察院党组看来,开展“两项监督”,既要挤干水分,又要为依法监督打个样。
与自查互查同步,新城区检察院印发《“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工作方案》,对公安机关应立案不立案、不应立案而立案的两类情况做有侧重点的监督,对公安机关受案后未立案的、立案未进入诉讼程序的、报捕未批捕无下文的、报捕后超时限移送的四类案件,进行了重点核查。
这是一项卷帙浩繁的工程,新城区检察院共调取了1.3万条案件记录,实际核查将近9000起案件,大部分问题集中在受案后未立案、立案后未报捕也未移送。进一步调查后,该院还挖掘出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发现公安机关超期拘留嫌疑犯案件线索。目前,已有公安民警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