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开端,其时的《兵役法》将士官军衔定为6级,初级士官:一级士官、二级士官;中级士官:三级士官、四级士官;高档士官:五级士官、六级士官。
2009年7月,三军和武警部队实施新的士官准则。士官军衔调整为7个衔级。初级士官:下士、中士;中级士官:上士、四级军士长;高档士官: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再会,四级军士长”,这刷屏的谈论背面,有思念有不安但更多的是对新衔级的振奋与神往。
“决议”的第八条清晰:战士服现役的衔级年限和军衔颁发、提升、降级、掠夺以及训练、查核、委任等管理准则,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则。
所以,关于年限的规则将会在军委拟定的《军士暂行法令》、《义务兵暂行法令》及相关配套法规中表现。
早在2017年,“研讨拟定士官法令、义务兵法令”就已在官媒中发表。2021年11月25日,新华社推出关于我军人才作业立异开展的通讯中,再次说到“军士暂行法令、义务兵暂行法令……等正赶紧证明规划,将按计划连续推出。”
一级上士、二级上士当然不只是称号的改变,其执役年限甚至最高执役年纪都将有新的规则。
大学生战士干满“上士”却不行转业年限的问题,“四级军士长”够不到逐月年限的问题……都将跟着新衔级准则的落地,找到“解题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