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通道作为供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应急车辆通行的路途,是补救火灾和抢救公民生命财产的“生命通道”和根底保证。
一般情况下,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该小于4米,转弯半径应满意消防车转弯的要求,供消防车逗留的空位,其斜度不宜大于8%。消防车通道是敏捷补救火灾、抢救公民大众生命财产、削减丢失的重要通道,不能随意占用,必需要时间坚持疏通。假如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将会给大众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安全隐患。
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公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和国家标准《路途交互与通行标志和标线)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单位或住所区内的消防车通道沿途实施标志和标线标识办理。
《中华公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则: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阻塞关闭分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如有违背以上规则,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背本法规则,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背本规则的处正告或许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