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我市《关于印发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滕办发〔2023〕20号)和《滕州市“清廉村居”建设指数标准测评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村居基层延伸,高质量推进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新时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为主线,加强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强化监督制约保障,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夯实村级“三资”管理,全过程打造班子清廉、权力清源、村务清爽、民风清朗、监督清晰的“五清”清廉村居,为全方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
按照“指数定标、评村促建、评村选优、逐年提升、动态管理”的工作思路,通过构建清廉村居评价指标体系,规范清廉村居建设标准,强化清廉村居建设指引。2024年,全镇建设示范村5个、达标村25个、提升村10个、促进村10个,其中示范村、达标村、提升村认定为清廉村居,促进村不认定为清廉村居。2025年底,全镇建设示范村8个、达标村32个、提升村10个,2024年评定的促进村要全部达到提升村标准。
1.党建引领建强班子。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持续深化党员干部忠诚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抓牢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落实《全市村级党组织分类推进整体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使村级党组织成为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坚强战斗堡垒。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扎实开展村级党组织分类推进整体提升行动,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干事创业行动,深化提升和工作队工作,开展村党组织“跨村联建”,完善用好村级资产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定期开展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评估,深化村级班子年度和任期目标管理,持续开展“擂台比武·以绩定优”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28日党员活动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推动村级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2.强化管理激励担当。全面落实《关于加强村级事务监督规范村级权力运行的实施建议(试行)》,健全村级干部考核细则,将党建工作、班子建设、“三资”管理、村“三务”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信访稳定等工作,纳入考核细则,与村干部绩效工资、分类定级、星级评定、离任主职干部生活补贴和养老保险等挂钩。加强“一肩挑”后村级工作运行监督,建立村“一把手”廉政档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把督促和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做实信访举报“双查”工作,严查诬告陷害,及时澄清正名,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干部撑腰鼓劲。
3.规范阳光村务建设。明确村级重大事项范围,严格落实村级重大事项“阳光议事七步法”制度,深入推动党务、村务、财务“三务”公开,制定“三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实行“线下看”+“线上审”,确保公开真实有效。全面实施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组织培训镇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发挥小微权力清单流程图监督、监管、便民功能,对小微权力运行发现的问题,严格落实“双责任、双问责”。
责任单位:纪委办、组织科、经管站、民政科、人社所、医保办、卫健办、各党总支
责 任 人:关继琛、陈克甲、王超、宋斌、李洪海、郭光廷、孔德峰、各党总支书记
4.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建立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组织、民政等部门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对村“两委”成员开展全覆盖监督。加强村党组织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领导,严格落实村党组织纪检委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要求,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队伍。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考核细则,每年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履职情况做考核评价。广泛开展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决策听证会等形式多样的民主协商,推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5.构建协同联动格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推动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协同运转、同频共振、形成合力。贯通各类监督力量,形成纪律监督、群众监督、审计监督、镇街属地监督和行业部门监管贯通协调、同向发力的监督格局。
6.加强集体“三资”监管。全面落实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制,积极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去现金化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级“三资”管理细则,从源头上规范村级财务收支、经济合同、工程建设、票据使用、公章使用、财务公开、资产资源等管理行为,实施资产资源出让、转让、租赁等交易合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推进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建设,不断拓展完善原始票据上传、在线支付、逐项建档、数据分析等平台功能。落实农经人员划片区审核责任,经管、审计等职能部门落实责任、发挥作用,严格落实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离任审计等各项制度规定。重点围绕制度约束宽软松、“三资”排查不彻底、承包合同管理不到位、集体资产资源失管失控、村级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离任审计不到位等重点内容,结合村集体“三资”案件查办发现的明显问题,持续开展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
7.挖掘清廉元素打造品牌阵地。修订完善村规民约,通过公示栏、入户上墙、民主评议等措施,让村民熟知,增强村规民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加强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弘扬文明新风。从各村的历史背景和文化、名人乡贤、村情村史中整理凝练清廉文化资源,深入挖掘优良家风家训,结合“最美滕州人”“亮家规赛家风”“好媳妇、好婆婆”评选等活动。结合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依托文化大院、农家书屋、广场公园、文化长廊等场所,将清廉元素融入到村级文化建设之中,打造富有“一村一品”特色的清廉文化品牌和阵地。
8.抓好信访稳定工作。建立健全农村信访问题排查化解、联动查处、警示通报、源头治理等工作机制。充分的发挥村“五老”作用,建立健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抓好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将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常态化开展基层扫黑除恶,建立防范和整治宗族恶势力、“村霸”等农村黑社会性质的组织问题长效机制,对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村霸”及其背后“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