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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燃气2022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

长春燃气2022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

来源:pvc纤维管    发布时间:2024-09-06 02:17:44

  2022年,在公司党委、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公司上下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克服坏因影响,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相比于2021年在安全、服务、品质等方面均有较明显提升。

  2022年开栓供气用户5.3万户,燃气用户达到174.5万户,天然气年销气量5.2亿立方米,较上年增长3.2%,全年实现业务收入18.96亿元,较上年增长5.53%。因经济下降带来的压力较大,利润指标未完成年初计划目标。

  公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管理上的水准提升明显,全年无责任事故,主动巡出率达100%,改造旧管网33.5公里,完成客户端阀管改造15.1万户。应急演练实战化,得到政府及社会各方的肯定,荣获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

  2022年初俄乌冲突推高国际能源价格,全年天然气价格始终居高不下,公司采购部门积极与上游沟通,开辟新的气源供应单位来保障天然气供应,申请协调增加合同内气量,最大限度减少平台竞拍购气,缓解成本上升的压力。

  (一)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和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情况

  城市燃气行业无论从国际化都市的能源供应角度,还是国内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的城市燃气发展角度来看,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燃气在城市能源方面长时间内仍是无法替代的。

  2022年中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约3,800亿立方米,增长率约2%。分行业看,城市燃气用气需求稳健增长,居民生活、采暖用气是主要增长动力。气电增速放缓,主要是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有所放缓、去年同期基数较高、水电及风电光伏等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发电量较快增长。工业用气增速放缓,主要是国际进口现货LNG价格高企提高资源增供的边际成本,高气价挤出部分高耗能及低端产业用气需求。化工化肥用气保持平稳。

  未来中国城市人口仍将在一定时期内快速增加,城市天然气用气人口的基数将持续上行。中国目前城市管道燃气使用率约仅为30%左右,较发达国家乃至东南沿海一线%的管道燃气使用率尚有巨大的提升空间。中国城市燃气消费领域发展前途广阔。

  公司2000年上市,作为国内最早的城市燃气行业上市公司,具有燃气、工程、设计、监理和综合能源等完整产业链经营优势。

  2022年公司特许经营区域内的城市管道天然气使用率仍有进一步增长的空间。城市发展每年居民接驳户数是相对固定的,近几年大约为每年5万户左右,而商业用户的“液改气”工作仍有一定空间。

  按照城市燃气行业用气结构普遍分类方法,城市燃气包括居民生活用气、商服用气和交通用气,从非居民用气结构角度,公司用气结构可完全满足居民、商业用气调峰需要,即使在经济下行期间,公司供气业务也可满足170余万户居民和商业高峰用气需求,但与国内天然气整体结构比较,公司仍需要加大工业用气结构占比。

  2021年6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暂行)》,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8年。用于制定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别的市场主体经营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天然气管道原则上按照国家管网集团价格执行。

  2021年6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暂行)》,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8年。用于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行为。所称天然气管道,是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天然气管道。

  2021年12月31日,住建部发布了《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业和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2022年2月1日正式实施。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业和事业单位公开信息,应当以清单方式细化并明确列出内容信息及时限要求,并根据真实的情况动态调整。在确定公开信息时,重点包含下列内容:(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紧密关联的用水、用气、用热等办事服务信息;(二)对营商环境影响较大的信息;(三)必然的联系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信息;(四)事关生产安全和消费的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信息;(五)社会舆论关注度高、反映问题较多的信息;(六)其他应当公开的重要信息。公开内容原则上以长期公开为主,如果涉及公示等阶段性公开的内容,应当予以区分并作出专门规定。重点公开下列信息:(一)企业和事业单位概况。最重要的包含:企业和事业单位性质、规模、营业范围、注册资本、办公地址、营业场所、联系方式、相关服务等信息,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姓名,企业和事业单位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等。(二)服务信息。城市供气行业:(1)燃气销售价格,维修及相关服务价格标准,有关收费依据;(2)用气申请、过户、销户等服务项目办事指南;(3)供气服务范围,燃气缴费、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线)办理渠道、时限、网点设置、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4)计划类施工停气及恢复供气信息、安全检查计划及抄表计划信息;(5)燃气质量、燃气及燃气设施使用常识和安全风险、隐患信息;(6)咨询服务电话、报修和监督投诉电线)《关于完善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气化服务定价机制的指导意见》

  2022年5月20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完善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气化服务定价机制的指导意见》,气化服务价格是指接收站向用户更好的提供将液化天然气进行气化处理及相关必要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包括液化天然气接卸、临时存储、气化等相关费用。

  2022年6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任务。具体包括:燃气管道和设施。(1)市政管道与庭院管道。全部灰口铸铁管道;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的球墨铸铁管道;运行年限满20年,经评估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钢质管道、聚乙烯(PE)管道;运行年限不足20年,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经评估无法通过落实管控措施保障安全的钢质管道、聚乙烯(PE)管道;存在被建构筑物占压等风险的管道。(2)立管(含引入管、水平干管)。运行年限满20年,经评估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立管;运行年限不足20年,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经评估无法通过落实管控措施保障安全的立管。(3)厂站和设施。存在超设计运行年限、安全间距不足、临近人员密集区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大等问题,经评估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的厂站和设施。(4)用户设施。居民用户的橡胶软管、需加装的安全保护装置等;工商业等用户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管道和设施。

  2022年1月2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特定种类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特定种类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能承受压力的容器、气瓶充装)、检验测试活动中发生的特定种类设备事故,其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国家能源局于2022年3月17日印发实施《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加强能源储运能力。推进中俄东线南段、西三线中段、西四线、川气东送二线储气库等重大管网工程建设,加快管输瓶颈相互连通补短板和省际联通通道建设,加强油气管道保护,巩固跨境油气进口通道安全稳定运营水平。加快沿海LNG接收站及储气设施,华北、西北等百亿方级地下储气库扩容达容等项目建设。逐步优化有序用电及天然气“压非保民”的管理措施,加强可中断负荷管理,梳理业务流程及标准,精准实施用能管理。完善电力调度交易机制,推动电网和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支持引导省级管网以市场化方式融入国家管网,积极地推进油气干线管道建设和相互连通,推动省级管网运营企业运销分离,鼓励用户自主选择供气路径和供气主体。

  2022年4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来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根据不同交易条件实行不同价格的,应当标明交易条件以及与其对应的价格。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发生变动时,经营者应当及时作出调整相应标价。

  2022年8月1日,新修订的《反垄断法(2022修正)》开始实施。经营者不得组织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或者为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提供实质性帮助。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上一年度没有销售额的,处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对达成垄断协议负有个人责任的,可以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2022年7月28日吉林省公布了《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新建、改建、扩建燃煤供热锅炉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已建成的燃煤供热锅炉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造或者拆除。在燃气管网和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的地区,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燃烧煤炭、重油、渣油燃料的供热设施。原有分散的中小型燃煤供热锅炉应当按计划拆除。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的地区,排污单位理应当选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或进行高效除尘改造,并使用新能源、优质煤炭和洁净型煤。

  从上述2022年度实施的相关文件,对燃气行业的重大影响可大致分为三个方面,第一,为规范燃气行业的良好发展,国家对企业守法经营的要求越来越严格,这对行业的发展起到了规范、促进作用;第二,国家更加重视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无论从国家监管方面,还是从企业自己对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资产进行更新改造方面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三,从未来行业发展方面,给予了规划、指导,也为企业确定了未来发展方向。

  公司始终主要是做城市管道燃气业务、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业务、综合能源利用业务及延伸业务。

  1、城市管道燃气业务。目前企业具有8个城市、1个国家级开发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子公司从事城市管道燃气业务。城市管道天然气业务是公司的业务核心,强化主业是公司各层级始终贯彻的“核心”。公司的燃气业务主要收入来源于长春市主城区,为保证后续具备阶梯式发展实力,公司在周边区域进行了燃气业务布局,为燃气业务的持续发展储备了后备力量。

  2、市政建设业务。公司始终将燃气工程高质量建设作为保证运营安全、用户安全的根本出发点,在工程“一根管”上拥有完整的燃气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和项目总承包专业资质,且拥有丰富专业能力的人才队伍及国内可持续的业务合作项目。同时,公司的设计、施工、监理等队伍走向市场,一样能学习到更多的燃气行业各公司的先进管理理念、管理方法,这些业务部门也成为公司人才的输出窗口。

  3、综合能源业务。我国每创造1万美元的GDP能源消耗是世界中等水准的1.4倍,是发达国家的两倍左右,具体到电力、热力、燃气等不同供能系统集成互补、梯级利用等方面,利用程度不高、能源整体利用效率较低。公司开展的综合能源服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完成冷热电三联供,将能源互联网与分布式能源技术、智能电网技术、储能技术进行深层次地融合,打破不同能源行业间的界限,推动不同能源类型之间的协调互补,实现用户能源成本支出最小化,使公司从燃气供应商向能源服务商转变。

  4、延伸业务。公司在做大燃气主业的基础上,自主开发自有品牌“宜家生活”名尚汇,旨在从燃气供应、燃气安全业务出发,从燃气服务拓展到厨房业务,再延伸到更多的生活领域,充分释放价值。公司将严格遵守《燃气服务导则》的要求依法开展相关延伸业务。

  (二)报告期内公司商品市场地位、竞争优势与劣势、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业绩变化合乎行业发展状况

  公司立足长春市特许经营区域内的城市燃气业务,以及其他8个城市、1个国家级开发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子公司从事城市管道燃气业务。竞争优势主要在于企业具有近百年的燃气发展历史,具有燃气、工程、设计、监理和综合能源等完整产业链经营优势,竞争劣势在于受制于上游气源“合同内”气量不足、气价过高的问题,同时,价格联动和顺价机制未完全落实到位。公司的主要业绩驱动目前仍为燃气业务,本年业绩亏损的根本原因在于商业用户气量因经济下行原因下降;2022年末冬季上游价格持续上涨,申请顺价调整暂时未执行。

  长春市在东北地区处于地理中心位置,成为南北物流、人流的集散地,具有较强的辐射作用和核心优势。长春市经济实力丰沛雄厚,在全国城市综合经济实力50强中上游,发展前途广阔,在其十四五规划中战略目标为“千万人口、万亿产值”,2023年,长春将全面落实吉林省委“一主六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六城联动”,举全省之力支持一汽建设变成全球一流企业,围绕一汽的汽车产业链,将会有更多的能源需求。

  国家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已出台相关清洁能源实施建议,其中对清洁能源供暖已有明确政策,在淘汰城区内20吨以下燃煤锅炉、逐步淘汰关停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的燃煤机组,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例将慢慢地提高。随公司冷热电三联供技术的成熟,立足现有的客户资源将更大的发挥天然气市场优势。

  经过多年发展,国内天然气产量稳步增加,2019年末,中俄东线天然气正式通气,东北三省无疑是入境后上游的优先受益者,对中下游天然气市场开发与利用影响巨大,同时在“公平开放”政策的推动下,“三桶油”外的市场力量开始天然气进口布局,气源多元化的格局正逐步形成。这也预示2021年及未来时间,东北地区天然气供应步入稳定、充足阶段。

  公司作为长春市最大的城市燃气运营商,多年来与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600938)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2022年与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均签署了购销合同,保证了公司年度气源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以市区输气网络为枢纽,联动延伸外环高压管网、应急调峰气源厂供气半径,建成集高压、次高压、中压、低压四级压力于“一张网”的运行机制,充分保障了工商业用户高峰时段用气的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安全环境整体稳定,态势良好,危旧管网改造基本完成,管网及设备设施风险管理等级中高、中风险等级问题已全部解决。公司继续执行工商民用户定期入户安检,先进的安全管理辅助措施投入业已发挥成效,从而助推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再上一级台阶。

  报告期内,公司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成效显著,“主动安全管理”常态化,“隐患即事故”的安全理念在全公司范围达成高度共识。安全主动性管控、专业风险辨识、危旧管网“精准改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已成为常态化工作,且已获得国家、省、市认可,成熟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成为长春市2家燃气公司的共享资源,为城市安全供气提供了强大的安全保障。荣获长春市国资委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2022年公司管理工作主题为“核心能力提升年”,服务满意度持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获得客户表扬及政府的表彰。树立全员“优质服务”意识,进一步丰富服务内涵、创新服务载体、拓宽服务领域、延伸服务方式,创新“一站式”服务,切实提高用气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构建便捷、高效、优质的便民服务体系。

  持续深化互联网+燃气服务模式改革,建设安全高效的燃气运营平台,加大在智慧燃气、智慧服务、智慧能源等领域的创新工作,加速推进智慧化燃气终端设施应用,促进优质服务与管网安全升级。优化智慧燃气服务平台,集用气情况监测、评价与提升为一体,实现用气营商环境的监测、评估、优化的全流程闭环管理,不断促进燃气安全运营水平、客户服务管理质量和企业经营管理效率稳步提升,形成创新驱动高水平发展的新格局,从而推动公司服务的多元化发展。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渠道,不断的提高办理用气的便利度和满意度。推行“五零一优”用气报装服务,即报装零跑动、零材料、零成本、零审批、零等待、优服务,实现全程线上办理,为公司可以提供帮办、代办、上门办的“管家式”服务,方便用户,推行“网上办、简化办、就近办”,让用户由最多跑一次转向零跑动。

  2022年,公司天然气供应量5.2亿立方米,同比增加3.2%;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96亿元,同比增加5.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56.96万元,较上年减少12,306.23万元。

  当前,我国能源消费仍然以煤炭、石油等能源为主,煤炭能源消费占比达58%,石油能源消费占比达19%,天然气位居第三位,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从2003年的2.3%上升到2021年的8.9%。

  天然气的经济性和作为清洁能源的环保优势,以及随着我们国家天然气气源的多元化和城市燃气管道设施的完善,2020年天然气消费量达3,28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3%;2021年,中国宏观经济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全国天然气消费量3,690亿立方米,增量41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2.5%。

  从近年消费结构看,工业用气同比增长14.4%,占天然气消费总量的40%;发电用气同比增长13.4%,占比18%;城市燃气同比增长10.5%,占比32%;化工化肥用气同比增长5.8%,占比10%。

  2022年8月1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中国天然气发展报告(2022)》,要求统筹谋划、适度先行,推动天然气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一是落实国务院稳住经济大盘工作部署要求,适度超前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更好地满足天然气行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形势要求;二是加快完善区域及省内管道,强化供需衔接。支持实施天然气长输老旧管道更新改造,保障产业链平稳运行。督促和指导相关企业切实简化优化管道、地下储气库等重大工程内部决策程序,强化落实国家战略相关考核,加快投资批复,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建设进度;三是依托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专班工作机制,央地企联动,不断强化重大工程实施的资源要素保障。因地制宜、因省施策,积极推动省级管网以市场化方式融入国家管网公司;四是压缩供气层级,简化收费模式,结合省网融入鼓励探索开展管输费“一票制”结算等模式创新,提高用户改革获得感。

  2022年11月9日,吉林省能源局发布《吉林省石油天然气发展“十四五”规划》。“十三五”期间,我省天然气利用保持平稳发展,以保障居民用气为基础,并适度发展大型工业用户。2020年我省天然气消费量31.7亿立方米,“十三五”期间累计消费量为140.15亿立方米,约为“十二五”消费量的1.6倍,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从2015年的3.9%提高到2020年的5.76%,5年累计增长1.86%。按照“十三五”天然气增速推算,“十四五”期间,天然气消耗量不会低于200亿立方米。

  2021年,俄罗斯生产的天然气,36%以上出口,其中,84%是通过管道输送到目的地国家的,其余的则是液化天然气。对我国天然气出口量超过150亿立方米。目前,我国从俄罗斯进口天然气资源管道有已建的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和规划的中俄远东支线天然气管道。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已建)在黑龙江省黑河市入境,止于上海市,并建设长岭-长春支线,在长春市与沈-长线亿立方米/年。中俄远东支线天然气管道(规划)起自黑龙江省虎林市,止于吉林省长春市,设计供气量100亿立方米/年,在长春接入中俄东线年建成投产。

  “十四五”期间公司将履行“为客户供应安全可靠的能源,并提供亲切、专业和高效率的服务,同时致力保护及改善环境”的企业使命。努力实现“以燃气业务为本,致力发展成为国内品质最优的综合能源供应商与优质服务商”的愿景,实现让社会满意、客户满意、员工满意、股东满意,实现股东价值和员工价值的最大化。公司将沿着三大方向进行发展:

  随城市经济发展,紧盯各大业务版块,发展工商业用气燃气项目;城区内汽车加气站进行标准站改造,进行液化气改管道天然气;深挖存量用户热水器和壁挂炉市场。

  公司2023年经营目标:天然气销售量5.5亿立方米,营业收入20亿元左右。

  2022年公司工商业销量结构比是合理的,但在保障民生供气的前提下,加大工商业用户的销量,仍是2023年的重要工作。公司将重新进行地毯式排查、更新潜在用户档案,ABC分类出重点潜在用户将是本年的工作重点。

  同时,在现有管网资产仍具备扩大供气能力的情况下,降低管网资产的“沉没”成本,积极开发现有运营区域的其他能源用户燃气用能需求,利用工业公司转产、商业用户变更经营者等有利时机,实现对现有经营区域的拓展开发。

  公司将与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充分合作与沟通,同时,积极与区域内其他燃气公司合作,共同谋求天然气供、需间地区内总量平衡,实现多方互通有无的良好供求格局。

  为应对“合同量”、“计划量”仍不足以满足用户发展需求的情况,公司将采取竞拍管道气,采购CNG、LNG等方式补充气源,最大限度降低气源采购成本。

  随着国际能源价格持续上涨,国内天然气价格同样在上涨,而顺价工作,关系到公司的未来发展,随着国内公用事业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深入进行,公司将推动燃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落地、实施。

  公司从始至终坚持“零事故”运营理念,坚持“生命至上”,按照党和政府的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关系,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新《安全生产法》和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的“双重预防机制”,从建设源头保障本质安全,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前排查隐患,发现泄漏等情况出现时及时处置,防止泄漏衍生为事故。

  在做好居民用户燃气设施“阀、管”改造和入户安检的同时,保障非居民用户的供、用气安全。

  城市燃气业务作为公司的主业,公司将在现有的燃气全产业链前提下,持续不断的发展壮大各业务版块的纵深业务。利用冷热电三联供的技术优势,将能源互联网与分布式能源技术、智能电网技术、储能技术进行深层次地融合。同时,对于氢能等代表未来高科技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未来的各种新能源业务,公司采取“不激进投资、不落后市场先机”的产业发展策略,利用现有的管网资源、用户资源,将会在适当时机将氢能等高新产业300832)能源项目纳入到燃气主业项目中,共同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级目标。

  进一步全面梳理地下管网及设备信息,完成GIS及SCADA系统的升级工作,真正建立起公司完善、先进的集可视化、智能化、数字化于一体的“一张图”,加快管网智能监测项目实施。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将会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努力规避各类经营风险,但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仍存在下述风险和不确定因素:

  国内经济的发展仍将维持东强西弱、中心强四周弱的地区差异。就吉林省具体经济情况而言,全国2022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情况,吉林省-16.5%,名列全国最低,这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反映了地区发展水平。2023年对吉林省、长春市,和公司业务发展,我们持谨慎、乐观的发展态度,但将同样面临区域发展风险,公司将充分挖潜市场存量资源、培育潜在客户,以面对有几率存在的市场风险。

  2022年天然气国际市场行情报价大幅上涨,国内天然气价格不断上涨,而且存在“淡季不降”的情况。随着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天然气市场改革一直在朝着“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市场化目标前进,上游价格是市场定价,下游价格即燃气公司向终端用户的销售价格,一般都实行政府定价,这就导致调价很困难,下游价格不能得到及时调整,当上游价格过高时,城燃企业就会出现价格风险。公司将充分考虑到目前的经营现状,做好与上游的沟通,争取更多的“合同内”价格,同时做好调整价格的各项准备工作。

  天然气易燃、易爆的特性是固有的,公司通过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公司的各项安全责任制、管理措施,安检人员入户安检,通过种种方式来进行安全宣传,从学生抓起培养燃气安全用气知识和意识,但是天然气一旦泄漏,仍有几率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安全生产管理是城市燃气企业始终必须面对的工作重点。

  公司在加大居民“阀、管”改造力度,使用管网哨兵检测管网、阀门的安全运营状态,SCADA系统监测燃气设备运营情况,GIS系统准确定位管网位置,科学制定安全管理、操作规章制度,但仍不能完全排除因不正确使用、燃烧器具质量上的问题或人为操作失误等原因引发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由于公司目前贷款余额已达23.9亿元,近两年来由于贷款利率长期处在相对低位,如银行贷款利率上升,将大幅度提高公司的资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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