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节日期间广阔居民的用气安全,县住建局燃热办安排执法人员加大对不合法充装、出售、贮存液化石油气的查办力度。在排查过程中,当场抄获田某某不合法贮存液化石油气单排厢货3辆,液化石油气钢瓶(50公斤)21个;充装泵1个;充装枪1个。
执法人员已对田某某进行了立案查办,并严厉依照《乡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对田某某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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