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银行贷款70%。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单位前来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投标。
2.1招标项目名称:内蒙古西部天然气包北管道有限公司固阳-白云鄂博输气管道工程成品管采购(二次)
2.3招标范围:固阳-白云鄂博输气管道工程成品管采购,标包划分及成品管规格及数量见下表。
(1)无缝钢管可由卖方本厂制作加工或代加工,代加工货物一定要符合对于货物的所有要求。
(4)无缝钢管采用理论计重方式:长度与重量的换算公式按 API标准:0.02466*(D-t)*t。W:钢管单重(kg/m),D:钢管外径(mm),t:钢管壁厚(mm),钢管计重按理论重量计算,合同中钢管数量为暂定数量,按最终交货的实际长度换算为理论重量结算。
2.4供货工期:根据买方线路施工进度,分批次生产、交货,买方提前10日将单批次订货量以有效订单方式通知卖方,首次订单交货期为60日,后期订单交货期为45天内交货完毕。(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系统“开标一览表”填写“60日”)。
2.5交货地点:无缝钢管成品管交货地点为买方固阳-白云鄂博输气管道工程沿线,具置由买方根据标段用量需求统一通知卖方;无缝钢管母管由热煨弯管加工厂家自提。
3.1.1投标单位一定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制造商。无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文件须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若是生产商须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生产许可证(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管子-A级-无缝钢管)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制造许可证书(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管子-A级-无缝钢管)(投标文件须附相关证书),投标人若是贸易商,需提供钢管生产厂商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生产许可证(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管子-A级-无缝钢管)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制造许可证书(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管子-A级-无缝钢管)。(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注:对公司成立不足三年,须提供自企业成立年份起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3.1.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揽无缝钢管(压力等级≥6.3Mpa)≥300万元供货业绩不少于1例(以签订日期为准,投标文件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为合同及增值税发票或中标通知书及增值税发票(发票金额不做要求),但发票中体现的买卖双方的名称应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必须一致。业绩内容应包括货物品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时间等内容,须提供相应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发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发票查验截图,发票中买卖双方名称应与合同中或中标通知书中各方名称必须一致。提供上述材料不全或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查验结果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不在查询有效期内无法查询的,提供工程完工验收证明和查询结果截图。
3.1.4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文件附查询截图)。
3.1.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文件附查询截图)。
3.1.6提交最近3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投标文件需提供承诺)。
3.1.7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无行贿犯罪(投标文件需提供承诺)。
3.1.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如有其他投标人提出异议或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可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资质证书、业绩资料等(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验收单或竣工资料等证明材料)进行查验,中标候选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资质证书、业绩等资料的原件。若中标候选人未根据相关要求提供原件的,或经查验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资质证书、业绩等资料原件内容与投标文件所列证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内容不一致的,视为中标候选人未提供资质证书、业绩资料或提供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相关线索情况提交招标交易中心和相关行政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3.2.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6月5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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