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以前,厦门居民主要依赖煤球、散煤来应付日常生活,尤其是在寒冷季节,煤炭的需求更为突出。然而,煤炭的使用带来了巨大的不便和环境污染问题。每当居民生火做饭时,弥漫的烟尘和不断飘散的煤灰不仅让厨房环境变得恶劣,也对共同生活的亲属的健康产生了潜在的威胁。
除此之外,台风等极端天气时,由于供煤不稳,厦门居民不得不通过捡树枝等方式储备柴火,这种应急措施更加突显了城市燃气系统的缺乏。当时,燃料的获取不仅费时费力,而且使用效率低下。煤炭燃烧产生的大量烟雾和灰尘,使得城市空气质量堪忧,居民生活的舒适度和卫生条件没办法得到保证。
1983年,为减少城市污染、改善市民生活条件,厦门市政府决定启动城镇燃气建设。
同时,为解决当时因交通不发达气源紧缺的问题,厦门市抓紧建设石湖山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码头卸气装置等厂站设施,通过船运方式有效保障全市气源供应,并一度成为全省液化石油气的主要供应地。
从早期的“一气难求”、骑着自行车载着空瓶去站点换购实瓶后回家自已安装,到一个电话就能送气上门帮助安装并做安全检查,瓶装燃气很快成为大部分老百姓日常生活的主要能源,最高峰时全市用户达到近60万。
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有瓶装燃气经营企业7家,储配站1座、灌装站6座、供应站103座,用户38.83万、占比33.93%,两万多家用气餐饮场所大部分使用的仍是瓶装燃气。
相比瓶装燃气,管道燃气更方便、安全。厦门城市管道燃气经历了水煤气(管道人工煤气)、空混气、天然气阶段。
1990年,石湖山煤制气厂建成,莲花新村居民率先用上管道人工煤气,厦门迈出了管道燃气建设发展的第一步。1997年蔡塘空混气源厂建成,管道中的人工煤气开始置换为液化石油气和空气混合的空混气。2000年石湖山煤制气厂改造投用后全部完成置换,解决了人工煤气成本比较高、生产的全部过程污染较为严重、易造成煤气中毒等问题,并为后续置换更加经济、清洁、安全的天然气做好准备。
2009年,厦门市建成了连接福建沿海天然气主干管的集美门站、翔安门站,并通过同步建成的国内首条过海燃气管道,将莆田秀屿港的海运进口印尼天然气输送到岛内,厦门成为省内首批让老百姓用上管道天然气的城市。
过海管线年,厦门市建成了连接国家西气东输三线工程的同安门站、海沧门站,接收途经新疆等8个省份的陆运进口中亚地区天然气,实现海陆双气源保障。
2019年,厦门市建成了石湖山液化天然气应急气源站,气源站的建立能够在过海管道暂停运行的情况下保障岛内居民生活的天然气供应。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有门站、应急气源站、调压站13座,市政燃气管道3000多公里,管道燃气用户75.61万、占比66.07%,年用气量约4.45亿立方米。
除了作为居民的日常生活燃料、工商业企业的生产燃料,燃气还能作为汽车燃料,且比燃油更便宜、环保。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加气车辆逐渐普及,为绿色出行提供了更多选择。
2007年,东渡液化石油气汽车加气站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2011年,湖滨中路首座天然气汽车加气站正式运营,厦门市的公交车、出租车很快都更换为油气混用甚至纯用气车辆,加气站最多时有29座,每天出租车换班时段一度要排队加气。
但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推广,2018年起用气车辆逐年减少,加气站也开始关停,截至目前仅余2座还在运营,保障我市剩余用气出租车的需求,后续将主要为使用液化天然气的重型卡车提供加气服务。
由于燃气易燃易爆的特性,在生产、输送、使用的过程中一旦产生泄漏,极易发生起火、爆炸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厦门市从始至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完善“市区分级管理、部门齐抓共管、网格化全覆盖”的燃气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特别是2015年以来,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聚焦安全制定《厦门经济特区燃气安全监督管理若干规定》,设立由19个部门组成的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协调领导小组,成立市、区燃气管理机构,配备镇(街)燃气安全管理人员,持续加强每个环节、每个部位的安全监管。
2021年以来,国家连续部署全国性的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我市立即部署、逐条落实整治要求,持续开展全方位隐患排查整改,提前完成燃气厂站提标改造、老旧燃气管道更新、餐饮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任务,抓紧推进管道燃气用户加装安全保护装置、餐饮场所和老旧小区“瓶改管”工作,进一步健全常态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努力实现“企业安全生产零事故,用户安全用气零亡人”的目标。截至2023年底,全市燃气泄漏、起火、燃爆数量同比2018年下降63%,燃气安全水平显著提升,为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公共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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